10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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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解答来信疑惑(三百一十七)2019-06-26
问:我们有一位同修跟我们去中文学校弘法的时候,发现在中文学校那里有其他人在卖东西,于是她就在我们没去弘法的时候到中文学校那里卖点心(有荤的)。由于她之前跟我们一起弘法,有人认得她是观音堂义工。现在她卖荤食东西,与我们无关,但是有人以为是观音堂在卖点心(有荤的)。她卖东西跟客人聊天,有时候会说起我们观音堂的活动,还有放生的事情。这样如理如法吗?
答:让这位同修不可以去弘法地方卖东西,不如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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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 恩 分 享 功 德 无 量
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在此篇文章的编辑、整理过程中,如有不如理、不如法之处,恳请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原谅、诸位佛菩萨和龙天护法菩萨原谅!
祈求观世音菩萨慈悲加持保佑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都能够在心中种下一颗菩提种子,结下一份善缘,消业障、开智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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